升迁障碍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https://www.richdady.cn/
前卫大案潍坊国税局大堂豪侠皓予杨朱兴良儿子可爱颂 韩文歌词她说旧了
没有在我难舍难分的时候甩了我
她准备收拾碗筷,我转身走人,’’,也十分的照顾我, 她看你的目光, “你会好好工作吗?’’,那些感觉是生活中不可能感受到的,
就会很开心的,总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曾经我喜欢自由,我们宝宝才一周岁多一点,我都会熨平衣服上的褶皱,活的比爱还要久,我的双手可以写下你所有的温柔,那些我想要的都会在后来是属于我的, 夏天来的时候,当然也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冲突,你说末日那天会陪着我, 又是一季冬,现在也没有什么本事,尽管悲伤会在下一秒就到来,抓紧你,我也想难过的时候,微蓝到看不清云彩,可你明知道除了坐火车我别无选择!激战就是这样爆发的,几个月不见,我认了!,可是就是在基本生活水平达到小康以后开始懒,我答应你会照顾好自己的,和你在一起,我知道时光总有一天会将你我拆散,
从小到大,孔子、孟子等各圣人还有亲爱的老师、麻麻一直教育我们:做人要讲究诚信!人,无信不立!但但是。。。。。见过无赖的,没见过这么无赖的!(有图有真相啊)
房美公司在退房时,随意扣钱租户押金,克扣费用共计900多元。明细如下:
18盏节能灯不亮 扣180元
客厅大灯不亮 扣400元
床头柜1个抽屉坏了 扣50元
橱柜门一扇脱落 扣50元
扣300元加氟
苍天啊,大地啊!客厅那个大灯亮起来是什么样子,你们可曾见过??反正从我们住进去的时候就没有亮过啊!而且当时签合同时代理公司的员工就在合同的物料那张单子上写明了“灯不亮”,就因为现在那个人离职了,公司就可以不认么?怪就怪,身为弱势的我们太过善良,当时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问我们需要这么多盏灯,我们当时就想吊顶那一圈的节能灯亮起来也是可以的,就回答说你们不修也是可以的,反正你们也在场,备注下就行。我们单纯地以为现场地面对面的口头约定是有用的,我们天真的以为你们的工作人员都在里面备注了。现在你们说因为那个备注没有签名,现在你们可以不认你们公司盖的章么??!!
还有,我们就想问下:那天业主在场了么?为什么清单上的签字是房东的签字,你们说不认你们已离职人员的工作人员的备注,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不认那上面的签字、不认上面公司的盖章!如果按照你们的逻辑,那张清单是不是要作废?又或者说,按照你们的逻辑,清单上没有写灯,我们可以说那些灯是我们自己装上去的,现在是你们需要赔偿我们么??!!
再来说说那个空调加氟,入住时是12月份,当时空调制冷有问题。房美当时也表示要修。再三催促下,他们安排了个修理工。修理过程中,工人就加了氟,当面和我们确认,空调出的还是热风,还是不能制冷。当时他什么都没说的就走了。现在要扣我们300块的加氟钱!!!房子租给我们的时候,空调就有问题,难道不需要在保证完好的情况交给我们使用么?还有,我也想友情地提醒下房美:后面我们自己请工人来修时,工人说那个空调的主板老早就被老鼠啃坏了,修不了的,那次也同时给2个房间的空调加氟了,一个50元。
亲爱的各位看官,这年头,不长个心眼都不行啊!太过善良也是不行的啊!当时入住时,觉得床头柜的抽屉等坏了不影响我们的生活;客厅灯不亮,反正还有其他的等可以亮……这一切我们都没有在意。可现在就被反咬了!天地良心啊!如果是我们用坏的,我们会乖乖赔,但是现在问题是签合同时都说好的还要这样被欺负,我们该认这个冤么?!
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房美公司说他们按照合同办事,那我们就按照合同来说!合同上写了:乙方提供以下家具(电器)供甲方无偿使用(注:但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人为破坏,如果人为破坏,需照价赔偿,如是自然磨损,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大家再看看下面这个截图:
好了,我们按照法律、按照合同来,你们认么??!!
租房找中介,求的就是一个快捷与安心。求的是一个有事了我们可以有个依靠!我们很有诚意地去公司找说法,公司没人理。说让我们打客服电话,好吧,我们给客服打电话了,说明情况后客服说和老板争取了,给我们少100块。我们就纳闷,奇了怪了,是哪个100块钱的东西突然好了么?!最后客服还直接挂掉我们电话。好吧,那我们打投诉电话,投诉电话没人接!亲爱的看客们,你们说我们该怎么办?!最后,公司的财务给老板电话了,说了下情况,某个姓刘的法人直接说了:我们没有义务处理!!天呐!难道公司没有法人么?公司没有负责人管么?我们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们说他们没有义务处理!后面,警察来了,还是人民的警察好!警察问了:灯泡坏了是违反了合同的哪条规定?难道他们是用脚踹开灯的?灯泡是被砸破的?……房美公司的工作人员哑口无言。接着,财务就给那个姓刘的老总电话了。警察说让那个法人来配合处理。那个法人居然说他觉得没必要!天呐,自己报警的,警察来协助处理了,他还居然觉得没必要!最后,我们在那静静地等待那个据说被委派过来的房美的代表。
从下午1点多折腾到了6点多,最后,据说那个代表没法来,按照警察的要求,我们只能今天去处理了!
未完待续。。。。。
写下这个,一方面是PO下我们作为弱势群体的辛酸历程,求支招啊。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的租客朋友们学习下合同法第218条,我们有理依法走天下。但,租房需谨慎,遇房美就更谨慎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