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黑名单”是诚信的“召唤符”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此次公布了707名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自然人567名,法人或其他组织140名。这是青岛中院继去年10月份和今年1月份先后公布两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后,公布的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后,质疑之音不断,人们不禁怀疑会否又是一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浮夸之举”,不过随着“失信黑名单”的曝光,公众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也见识到了出台规定的落实力度。
  纵观中国的发展历程,几乎在每个领域都有陷入诚信危机的“经验”,由于没有上升到书面形式的惩治措施,失信者有恃无恐,尝到利益甜头便屡教不改,感染他人导致群起效尤,最后以身试法者都不占少数。我国的诚信宣传从未怠慢,同时中国的诚信教育也贯穿了每人的一生始末,然而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却是说一套做一套。究其根源就在于诱惑太多、欲望太强,而失信成本却低得足以被人遗忘。
  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正式实施,意味着“失信者黑名单”制度终于孕育成熟、初见天日;首批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布,这第一声“啼哭”也向世人宣告“诚信”的生命力将更加旺盛。目前,最高法执行局已与五大国有银行和各商业银行总行将以网络专线等方式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这一成熟机制是昭告国家对失信社会说“不”的决心,履行“构建和谐社会”之承诺的举措;同时也是将“下重拳、亮利剑”的勇气明文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手段。这一让守纪者双手赞成,让失信者“黯然神伤”的制度,怎一个“喜”字可言表!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发现决策部门出台的规定、制度也愈发的面面俱到。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当下,各个领域都存在民愿难圆的“失地”,此时政府的每一项决策、规定、制度等确立更应格外的周全、谨慎。在此次《规定》的出台中,公众可以明确地读到失信被执行人的获取来源、衡量标准、处罚手段和失信撤销方式,能够清楚地解疑释惑,不再有“被遗忘的角落”。
  “失信黑名单”的问世,显示的是国家收复“失地”的决心,回应的是百姓的热切期望,是时代的大势所趋;但喜悦之余不禁忧虑,中国传统美德之诚信何时沦落到了需要强制制度维系的地步?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仍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信用体系的缺失,影响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该规定的出台就是要通过失信曝光的手段,使被执行人的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企业声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受到严格限制,但是由于该规定面对的社会群体十分狭小,很难仅依靠该规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需要各领域诚信建设的引导者通力合作。中国职业信用管理平台已走在这条道路上的前列,其将独创的职业信用体系正逐步与社会上现有的金融等信用体系融合。随着平台在全社会的推广,届时有望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被执行人名单库合作,共同打造一个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

http://m.lifang521.com/tag/79424/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