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或许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自己家附近相熟的小店买东西时,一时忘带钱,跟老板打一声招呼便能下次再给。这样生活中常见的“赊销模式”,靠着人与人之间最单纯的信任运转着。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赊销更加普遍,它对买方来说是一种短期的融资方式,占着资金却不用支付利息,他们都很喜欢。但对于卖方而言,却有点又爱又恨。一方面它可以帮助企业迅速的增加销售额,占领市场,但另一方面,也因为应收账款的越积越多,给企业的资金链造成压力。
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销售规模,忽略了应收账款风险,给经营埋下隐患。也有些企业把零坏账作为销售的最佳目标,这也是错误的。因为追求零坏账的结果往往是对应较小的销售额和较少的利润。
高顿财务培训李老师认为,而成功的信用策略是,即使存在坏账,但比起获得的利润,坏账数额也将微不足道,可以看作是企业在拓宽销售渠道上的一种投资。努力寻找销售与应收账款之间的平衡,这是信用管理的艺术。
事件聚焦
三安光电,4亿元应收账款消失之谜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厦门成立的生产LED的上市公司,是目前国内成立的最早、规模最大、品质最好的全色系超高亮度LED外延及芯片产业化生产基地。
近几年三安光电急速扩张产能,4年产能扩张10倍,再依靠政府补贴和高价采购推高业绩。高业绩带来高分红吸引投资者,进而在资本市场上不断融资,用于进一步扩展产能,以此循环。这种高速的扩张战略也带来了激进的销售和信用政策,与青海神光的应收账款困局,就折射出了三安光电巨额订单背后的隐忧。
青海神光是三安光电的联营企业,也是三安光电2012年的第一大客户,给三安光电贡献了5.35亿元的营业收入,占总额的15.89%。2011年9月8日,三安光电控股子公司日芯光伏,与青海神光签定了《高倍聚光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合同》,合计金额为6.8亿元。然而,从近三年的情况来看,青海神光是一家并不怎么赚钱的公司。在2010年已建成1MWP光伏电站并且并网发电之后,青海神光在2010年、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0。2012年,青海神光实现营业收入112.27万元,同时产生超过9亿元的负债。
在此背景下,青海神光如何实现对三安光电5.34亿元的营业收入贡献?事实上,三安光电从2011年起开给青海神光提供资金,至2012年合计2.05亿。与此同时,青海神光反过来又向三安光电买东西,成为三安光电的年度第一大客户。而最终,青海神光因为无力支付对三安光电欠下大笔的账款。
创新式做账转移应收账款风险
到2012年年底,三安光电对青海神光的应收账款总计已达到2.39亿元左右,只不过,经过一种堪称“创新式”的财务处理,上述应收账款,在三安光电2012年的年报中,只显示为3950万元。
2012年12月份,子公司日芯光伏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签署了一个《皓月雄风单一资金信托项目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日芯光伏将对青海神光的应收账款2.38亿元转让给厦门信托,厦门信托向日芯光电支付了2亿元的转让对价。
因此,在年底的财报上,日芯光伏对青海神光原来超过2.39亿元的应收账款,有2个亿被对冲掉,只剩下最后显示出来的3950万。如此处理应收账款,很大的可能是青海神光方面无力向三安光电支付账款,或者三安光电方面无力向青海神光收取账款。
除了信托,三安光电还用了其他金融手段来转移应收账款风险。
三安光电2012年年报显示,12月4日,三安光电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签署了一个《国内综合保理合同》:依据该合同,安徽三安将应收福建安信合同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合计2.1亿元出售给厦门国际银行思明支行,厦门国际银行思明支行已于2012年12月向安徽三安支付了1.89亿元,剩余款项将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后90天内付款。
和对厦门信托的转让交易不同,三安光电对厦门国际银行的交易是出售,因此,这笔2.1亿元应收账款的风险,已全部被转移到厦门国际银行身上,同时,在2012年底,三安光电又对冲掉了应收账款1.89亿元。相对于青海神光光伏业务产出的巨大不可控性,福建安信合同能源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LED业务,风险相对较小。所以金融机构才肯买断此应收账款。
2012年年报显示,三安光电的应收账款总计为7.85亿,加上12月份被两家金融机构突击对冲掉的3.89亿元。三安光电在经营上产生的应收账款,实际已达到11.74亿元,除此以外,尚有6.59亿元的应收票据和7657万元的其它应收款。仅从表面上看,没有收回的款项,合计已超过19亿,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一半。即使已经转移了4亿元的应收账款,三安光电后续仍存在巨大的应收账款风险。
事件小结:
对于三安光电而言,除了自己有规模扩张的需求,还承担着拉动当地政府GDP增长的光荣任务,所以在销售政策上也较为激进。青海神光作为三安光电的第一大客户,本身的财务状况并不好。与这样的企业合作三安光电不能收回销售款的风险很大。虽然三安光电与厦门信托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但毕竟信托只是一种融资手段,并不能完全转让坏账风险。要使企业健康、稳定的运营,这种激进的销售和信用政策并不是长久之计。(来源:会计师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