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顾问:影视植入广告“宜软不宜硬”(转载)

  9月登陆中国的动画电影《蓝精灵2》被指为“广告片”,粗略统计片中涉及的中国品牌广告,有某卫视、某选秀节目、某网站视频、某网站微博和某洗涤用品等五个,外国品牌植入也比比皆是,因而引来一片批评之声。纵观2013年以来上映的电影,《小时代》《富春山居图》《致青春》等,也不乏大量植入广告的身影。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表示,影视植入广告可谓一把“双刃剑”,如果恰当植入,广告与影视剧情节相协调,不论对广告主、投资者,还是观众都大有裨益,若只是简单硬性地植入,将对影视剧质量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去年剧王《甄嬛传》中曾多次植入东阿阿胶广告,但与剧情融合度较高,以致大部分观众难以分辨。而《富春山居图》等,植入广告手法粗劣,观众对影片中的广告抵触情绪较为明显。
  影视植入广告的存在意义重大,一方面其能够为广告主提供一条行之有效的广告渠道,影视植入广告的市场接受度一般优于其他贴片广告;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制片方的风险,电影的投资成本较高,而票房影响因素复杂,若在制作前期通过植入广告收入抵消部分成本,制片方所承受的票房压力将有所缓解。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部经理郭凡礼指出,然而制片方不可为了追逐利益滥用影视植入性广告,过多的植入广告堆砌只会让影视剧的艺术价值大打折扣。制片方面应该巧用植入性广告,将植入性广告巧妙嫁接于剧情发展。好莱坞大部分影片对植入性广告的运用已经炉火纯青,《变形金刚:黑月降临》、《复仇者联盟》虽然植入广告较多,但制片方手段高明依然能够让市场买账。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热点行业追踪报告》中指出,2012年,电影广告市场产值达21.5亿元,同比增长77%;2007年,市场产值仅2.2亿元。随着电影行业的迅速发展,电影广告也顺势崛起。植入性广告应该满足契合剧情发展原则进行软性植入,硬性植入的效果将适得其反,对广告主、制片方和观众或造成“三输”局面。
  信息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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