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加速分类监管启程(转载)

  “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仍然要实现监管,不过不应管得过死,监管力度要适度,但是留有发展空间,并不是要留有监管空子。”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表示。互联网监管“顶层设计”,对于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举足轻重,然而互联网金融目前呈现出来的形态以及创新模式,也给监管带来难度。
  在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谢平看来,互联网金融由于存在N个供应者和需求者同时交易,天生隐含着监管的难度。
  那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究竟应该如何着力?
  穆怀朋在其讲话中厘清了互联网与金融关系、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以及监管主要解决哪些问题三大方面。“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是鼓励创新、趋利避害。”
  此前,人民银行已经明确了互联网监管的五大原则: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创新应符合宏观调控;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
  据珠海闹兔网络营销人士介绍,目前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工作,该自律管理的,要引导行业自律组织确定标准,完善内部管理。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要致力于构建高效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搭建沟通桥梁,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就在3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该协会由央行条法司牵头筹建,旨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目前,该协会正上报民政部批筹。
  “互联网金融提出很多新的课题,这些课题不是不能解决,但是现在这阶段,我觉得监管的态度,就像小孩成长一样,要把不良嗜好去掉,让他健康成长。”这是马蔚华在博鳌论坛期间表示。
  “互联网没有边界,风险容易快速传播和蔓延,金融和互联网结合以后,把创新的思路和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控制的范围内,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穆怀朋称。
  他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从业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非常重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监管也在积极主动和业界沟通,建立监管部门与业界和社会公众的良好沟通与互动机制。
  分类监管启程
  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的设定,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基本上符合业界的预期。
  在上周博鳌论坛期间,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称,由银监会牵头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相关工作刚刚开始。可见,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已经有所明确,落地工作也在进一步推进。
  此前,《第一财经日报》就获悉,P2P归属银监会监管,众筹和余额宝类产品归属证监会监管,而第三方支付则归属人民银行监管,“谁的孩子谁抱走”已经基本完成。在分类监管的背景下,不能“一刀切”、设定监管红线的监管呼声日渐高涨。
  “不要一刀切的监管。”马蔚华表示,互联网监管有两条底线和五大原则,监管底线不能随便触碰,不能随便吸收公众存款,不能非法集资,这两个底线是监管当局掌握的。此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也表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会一刀切。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哪些细节的问题是监管层高度重视的?
  穆怀朋指出了相关问题,如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互联网金融机构采取高风险的交易模式,有些变相建立资金池;有些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和诈骗等违法活动;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信息管理,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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