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今生的缘分如何续写?如何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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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美国金融危机是由次贷危机因爆的,次贷危机是金融机构作假给没有购房资质的人办理按揭,一旦房价下跌,按揭人还不起贷款,引起连锁反映。
   假按揭是会让银行及房地产业崩溃的。
  
   我们先看新浪上的一篇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1/130619909553.shtml
  
   建行北京支行假按揭案一审开发商判无期
  
   从建行骗贷6.6亿元,曾列"中国400富人榜"第163位的谢根荣大肆挥霍之后,留下了"东华金座"这个京城著名的烂尾楼。
  
  
  伪造购房合同骗贷被发现后,银行支行的正副行长为了瞒住上级,保住乌纱,竟然派员工到对方公司里协助伪造材料,又从银行骗款2亿多元。
  
  
  日前,一中院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谢根荣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行长颜林壮有期徒刑20年,副行长赵峰有期徒刑19年。
  
  
  拿项目
  
  
  3.2亿转让费 得到"东华金座"
  
  
  最初取得"东华金座"项目土地的是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后来,由于该公司在宣武区危房改造中投入过大,开发"东华金座"面临资金困难,于2000年5月与北京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书。
  
  
  双方约定建筑安装、经营销售和物业管理由中鼎房地产公司负责,中鼎房地产支付给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合作价款"3.2亿元。
  
  
  房地产老板 曾名列"中国富人榜"
  
  
  北京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这家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叫谢根荣。
  
  
  谢根荣最早是倒卖服装的商贩,后靠卖啤酒起家。
  
  
  1995年,谢根荣成立华尔森集团,从事房地产、高新科技产业、酒店投资及物业管理等。根据2003年的《新财富》报道,在"中国400富人榜"中谢根荣名列第163名,资产6.2亿元。
  
  
  除了拥有富翁的光环外,谢根荣还是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尽管对外号称资金6个多亿,华尔森集团高管侯某却披露,集团从成立开始基本上是负债经营,一直靠银行贷款生存。
  
  
  财务人员孙某说得更干脆,华尔森集团的注册资金本身就是虚假的,"一开始净资产就是零,后来一直是负的"。
  
  
  假按揭
  
  
  500多份个人贷款 骗出6亿多元
  
  
  弄来了项目,却根本没有启动资金。
  
  
  2000年9月,谢根荣在华尔森宾馆会议室召集了副总裁以上人员开会。谢根荣会上决定,要通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方式"融资"。他说,别的房地产公司都是这么做的。
  
  
  这种"融资"说白了就是假按揭。即找人和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以他们的名义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归公司使用,并由公司统一归还。
  
  
  据参加了此次会议的一位高管称,当时谢根荣要求公司各部门的每个员工都要动员亲戚朋友,进行"内部认购"。
  
  
  就这样,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所属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台、朝阳、房山、西单等5家支行签订的555份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应运而生。
  
  
  通过这种手段,谢根荣共骗取贷款6亿多元。
  
  
  "贡院六号"买房 购买宾利、奔驰
  
  
  提起这些贷款的去向,华尔森集团的高管们也是愤恨不已。他们说,贷来的款没干什么正事,基本让谢根荣挥霍了。
  
  
  谢根荣为显身价,以每年数百万元的价格在钓鱼台国宾馆租了一套办公用房,用于其个人办公。
  
  
  另外,谢根荣在西城区官园地区购买两套房产,时价300多万元;在位于长安街建国门内路段的"贡院六号"购买房产一套,时价1000万元。
  
  
  谢根荣还花费大量资金购买宾利、劳斯莱斯、奔驰、宝马等多部高档轿车,其中光奔驰就买了三辆,并将车登记在他和儿子名下。谢多次到澳门赌博,一共输了1200余万元。
  
  
  除此之外,他还用大量贷款偿还了以前的个人债务,并给各省市政府、企业"赞助"了1000多万元。
  
  
  保乌纱
  
  
  骗贷暴露位不保 银行行长瞒上级
  
  
  由于骗来的贷款没用在"正地方",房地产开发资金仍然不足。
  
  
  2003年初,项目土建部分将近竣工时,由于拖欠施工费等多种原因被迫停工。
  
  
  与此同时,建设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发现多笔"东华金座"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材料中,售房均价明显高于当时该地区平均售价。
  
  
  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还款都是通过中鼎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区支行的保证金账户自动扣款、集体还款。
  
  
  原建设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颜林壮和副行长赵峰凭借经验,判断出中鼎房地产公司在骗贷,为此找到谢根荣谈判。
  
  
  按照颜林壮的说法,谢根荣没承认骗贷的事,还提供了一系列虚假材料,当时他和赵峰相信了华尔森集团的经济实力,于是考虑给中鼎房地产发放企业贷款,盘活"东华金座"项目。
  
  
  颜林壮承认,这样做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当时个贷由颜林壮亲自审批,骗贷的事情一旦暴露,不但会影响整个支行的业绩,其行长位置也保不住了。于是,他想瞒住上级,把问题"消化"。
  
  
  帮忙骗
  
  
  要求审批走形式 放贷款消不良记录
  
  
  为此,颜林壮召集部门负责人开会,并和赵峰安排人员组织华尔森旗下5家公司的贷款准入材料,上报分行。
  
  
  但是,分行最终只批准了其中一家公司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准入资格。
  
  
  黄某是原建设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职贷款审批人。
  
  
  据黄某说,当时领导打招呼明确要求在审批华尔森企业信贷业务时"给予配合",因此整个审批过程就是走形式。
  
  
  颜林壮说,由于分行只批准了一家企业的贷款准入,盘活"东华金座"项目的资金远远不够,赵峰向他提出,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最终,支行分别给华尔森集团下属的四家企业做了4笔各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而额度正是按照"东华金座"项目的资金缺口定的。
  
  
  2003年3月份,支行又给其中两家公司做了2笔各5000万元的承兑汇票。每次,赵峰和颜林壮都找黄某等贷款审批人"提前沟通"。
  
  
  2003年6月,有4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到期。
  
  
  因为华尔森集团没有支付,支行就又给其做了5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其中4笔各3000万元的业务与之前的4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形成的资金缺口一致。
  
  
  另外,华尔森集团在华夏银行有1000多万元的贷款欠息。为了将不良记录消除,支行又给他做了1笔3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偿还其在华夏银行的欠息。
  
  
  银行员工进公司 "加班"指导做假账
  
  
  华尔森集团财务二部经理齐某证实,集团为骗银行贷款专门成立了财务二部,专职制作假财务报表,供集团向银行申请贷款和承兑汇票时使用。
  
  
  而在准备材料的前几天,银行业务经理李智伟等人每天下班后都会到华尔森集团"加班","加班"的内容就是具体指导财务二部做假报表。
  
  
  据了解,假财务报表做好后,李智伟等人就直接带走。第二天在银行上班时,他们用银行信用评级系统对假报表进行评级打分。如果通不过,晚上就再到华尔森集团加班继续调整,直到审核通过为止。
  
  
  后经法院查明,谢根荣共从建设银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累计金额达4.56亿元,被贴现1.56亿元。
  
  
  这些钱仍然没有被谢根荣用在刀刃上。
  
  
  被抓后谢根荣曾满不在乎地对民警说,光在钓鱼台国宾馆请客吃饭这一项,他就花了3000多万元。
  
  
  据记者了解,至案发时,谢根荣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银行贷款,还有5.4768亿余元无法归还。
  
  
  终露馅
  
  
  审计署发现问题公安部成立专案组
  
  
  发现"东华金座"项目问题的是审计部门。
  
  
  据了解,审计署在审计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核销的9亿多元资产时,发现了大量资金都与"华尔森"有关。
  
  
  2008年2月26日,审计人员入驻建设银行进一步调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理清了该案所涉及的20多家单位的100多个账号和巨额资金的流向,从中发现了谢根荣骗贷及银行对其进行"包庇性资金支持"的犯罪事实。
  
  
  由于案情重大,审计署将审计结果上报国务院,并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
  
  
  后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分局三处成立了专案组,专门查办谢根荣案。
  
  
  2008年3月22日、24日,谢根荣、颜林壮等人被抓。
  
  
  除本案外,警方还发现颜林壮在任职期间,伙同赵峰指令工作人员王某违反法规,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分别为北京宁馨儿经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00万元,为北京中通信达经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
  
  
  至案发尚有贷款7930万元未归还。
  
  
  涉案人员一审获刑情况
  
  
  姓名 原职务 涉及罪行 获刑情况
  
  
  颜林壮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 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有期徒刑20年
  
  
  开发区支行行长 处罚金20万元
  
  
  赵峰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 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有期徒刑19年
  
  
  开发区支行副行长 处罚金10万元
  
  
  李智伟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 处罚金7万元
  
  
  王斌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违法发放贷款罪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支行潘家园分理处经理 处罚金10万元
  
  
  崔凯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支行万源路分理处经理
  
  
  谢根荣 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 贷款诈骗罪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章来源: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1/130619909553.shtml
  
   我在王国锋主体管理博客及新浪博客上看到一篇文章,不知真假,供参考
  
  接近亡国灭种的假按揭:
  
   http://chinafambiz.blog.sohu.com/139453926.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5811bb0100fs4k.html
  
   编者按:今天晚上,有位不知名的朋友可能从我的博客公布的地址上发了一篇文章给我,看了之后,大感惊讶。我本人是做银行信贷业务的,与形形色色的炒房人打过交道,见识过各种假按揭把戏:有的借全村人的身份证来买房的,有的给不到三岁的小孩做按揭的,有的炒房人成立一个皮包公司自己给自己开出巨大的收入证明的,有的一个人贷款买房五十套,等等,但象这种单纯为骗取银行贷款而把房子自己卖给自己的还是第一次听到,但仔细考虑,这种状况在现实中完全能够实现,如果这种假按揭能够在全国大面积地铺开,我想,房地产生产再多的住房也没有用,那么普通老百姓就只能望房兴叹了,银行体系就将崩溃,整个民族就将接近亡国灭种了。
  
   特转载于此,望引起决策层警醒!
  
  昨晚,和一个开典当行的同学喝酒。
  
  
   我问同学,“你买了多少套房子,多少间铺面?”
  
  
  “房子22套,铺面12间。”同学炫耀似的答道。
  
  
  “那你花了多少钱呢?”同学虽然是千万级的富翁,但他也不至于能把千万多的钱压在固定资产上吧!我心中默算了一下,非常怀疑!
  
  
  “现在买房子,傻瓜才掏钱!亏你还是个生意人!”同学鄙视的看着我。
  
  
  同学的话,简直令我震耳欲聋,使我目瞪口呆。我连忙虚心请教。于是,同学就对我说出一番匪夷所思、惊世骇俗的话来……以下,都是我同学的话,虽然词句有些出入,但基本语意我还是转述清楚了的。
  
  一、买房不掏钱,你是怎么操作的?
  
  
  同学的话——
  
  你知道,我的典当生意完全是靠钱生钱。第一次买房时,虽然我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款,但我还是不愿意那么多的现金被房子压死。那时,正流行“零首付”,于是,我一分钱没花,贷款18万买了房(贷款期限为一年)。
  
  
  一年期满,要还房款和利息了。也不知道是我幸运呢?还是我倒霉!那时,我的资金被一笔业务占用了。为了业务,我不仅还不起房款不说,还得另外新增贷款。迫不得已,我找老关系――银行的信贷部经理沟兑。当我吞吞吐吐的把“延期还房款并另外新增贷款”的要求说出来后,没想到,信贷经理却诡秘的一笑,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信贷经理给我出的主意很简单:让我老婆,以两倍的价格,贷款买我的房子,贷款期限也是一年。
  
  “两倍的贷款,那就是两倍的利息啊!你这不是变着法的剥削我吗?”我还没有反应过来。
  
  “如果到时,你不还款呢?”信贷经理很镇定。
  
  “啊……”
  
  “被银行收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关键是除去税费后,我还凭空白得了17万。不,这17万我可不能一个人得,我至少要分给他5万。”很快,我反应过来。于是,我对信贷经理会心的一笑……
  
  这,就是我第一次买房的经历。
  
  
  我后来的买房经历都与此类似,也就是:坚决的不掏一分钱,全部用银行的贷款买房子;然后,如果遇见不明真象的投资者(说是投资者,其实是傻帽)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并且,我是开典当行的,与银行的关系是一般人无法比的。一般老百姓买房,大都选择20年按揭,而我买房从来都是只贷款一年,到期了才还本金和利息。这样操作,不用交月供。而贷款到期后,我只须做做“纸面文章”转贷款一下。实际上,我一分钱也不用掏。
  
  二、我不信,在实际生活中能有如此荒谬的事情。你讲的是“童话”吧!
  
  
  同学的话:兄弟!我是看你人对,才给你讲这些掏心窝的话。你怎么可以不相信我呢?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我呢?
  
  作者发言:你就给我讲点实际的例子吧!
  
  同学的话:你知道王二麻子是怎么发家的吗?
  
  作者发言:“那你说说。”王二麻子是我的另外一个同学,现在是开发房地产的亿万级富翁。
  
  同学的话——
  
  
  那我就说说。
  
  
  想当年,王二麻子那个落魄啊!就连他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我临时拆借给他的。如今,别看王二麻子表面风光,他拿地的钱,是从银行贷款的;修房子的钱,是建筑商垫资的。总之,他就是一个完全的“空手道”。
  
  
  房子修好后,王二麻子在正式开盘前,通常要举行一个“内部认购会”。这个内部认购,其实就是王二麻子召集公司内部员工和一些象我这样的、相熟的炒房客(或者干脆是一些从招聘会上收集的、众多的、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这些人的名义来买房子,全部用银行贷款来买。这,就是所谓的“开发商囤房”。
  
  
  并且,此次交易上报给银行的交易价,必须比实际的内部交易价提高30%。为什么?因为贷款买房要首付两成啊!举个例子,如果你想收回 100万,那你就必须以130万的房价向银行贷款。这样,银行给你的钱就是:130万×0.8=104万;你实际装进口袋的钱就是:104万—4万(给相关银行人员的“好处费”)=100万。
  
  
  就这样,通过开盘前的内部认购,王二麻子其实已经成功的全部收回了投资,把所有的风险转给了银行。到这时,王二麻子才会开始打广告卖房子,并归还“买地的银行贷款”和“修房子的建筑商垫资”。
  
  作者发言:后面又怎么操作呢?
  
  
  同学的话——
  
  
  你怎么那样笨啊!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能想到,后面的操作方法,其实与我炒房的方法是一样的,也就是:“如果遇见不明真象的投资者(说是投资者,其实是傻帽)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不过,由于已经收回了按揭贷款的首付款,所以后面的操作并不需要每一次都加价30%,只需按着楼市房价本来的上涨幅度加价就可以了(即每年上涨14%左右)。
  
  
  什么?万一房价上涨幅度不足于支付贷款利息怎么办?笑话,你什么时候看见过中国楼市的房价上涨幅度低于当年的贷款利息了?
  
  
  明白了吧!这,就是中国楼市的房价只能上涨不能下跌;并且,房价的上涨幅度还不能低于当年贷款利息的真正原因!!
  
  
  想想就觉得可笑,居然有学者说,“建筑成本和地价的不断上涨,是房价飞涨的原因。”这简直是扯蛋!其实,“金融成本”才是房价构成的大头,至少要占目前房价的50%。
  
  
  以上海倒塌的莲花河畔景苑为例。网上公布,其楼面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建筑成本也不到1300元/平方米(其实,网上公布的建筑成本并不准确。市法院电梯公寓的建筑质量总该比它好吧,建筑成本也没有超过1000元/平方米)这么便宜的房子,开发商为什么非得要把它卖到14000元/平方米呢?卖低一点、少赚一点不行吗?答案是不行的。原因很简单,“金融游戏”是有成本的,每这样操作一次,房子就必须加价一次。只有不断的加价,上述操作才有生存的空间。所以,莲花河畔景苑前年卖7000元/平方米,去年卖10000元/平方米,今年就得非要卖14000元/平方米。俗话说“豆腐盘成了肉价钱”。这,就是“金融游戏”的代价!
  
  
  有句话道出了目前中国楼市的实情,“房子是用来炒的,不是用来住的;商品房是卖给银行的,不是卖给老百姓的。”
  
  
  老同学,请你想一想,现在的楼市,房价明明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老百姓的实际购买能力(也就意味着房子永远卖不出去),为什么房价还会不断的上涨呢?并且,还要“量、价齐涨”呢?原因何在?正在于此!
  
  三、你讲的,只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能代表中国楼市的整体形势。
  
  
  同学的话——
  
  
  老同学,你太孤陋寡闻了吧。请看:
  
  
  李树彪案:1999年9月8日到2004年1月15日,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骗取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共计44笔,涉案金额1.2亿元。
  
  
  康明案:2000年前后,河南郑州康明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东明花园414套房源,在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进行重复抵押贷款共690多套,至少套取银行资金2亿元。
  
  
  姚康达案:从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发放房贷7141万元,用于炒作128套住房。
  
  
  森豪虚假按揭案:从1997年年至2002年上半年,北京市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森豪公寓、太利花园为幌子,采取假按揭的方式,向中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展览路支行三家银行骗贷共计16.2亿元。(请看《京城最大假按揭骗贷案震醒房市》
  
  
  建行广州分行案:2002年,审计署抽查建设银行广州地区八家支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发现10亿元虚假按揭。仅广东省汕尾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某副局长一人,即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
  
  
  曲沪平案:200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在已发放贷款中,发现亿元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存在抵押不实,贷款代理人为“曲沪平”。其后更查出与曲相关的房贷高达91笔,涉及金额4亿元左右。银行不得不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出售抵押房产,以回收问题贷款。
  
  
  同泰案:2006年,北京同泰房地产公司涉嫌利用87份假业主所签购房合同,从银行骗贷6700万元。
  
  
  成都虚构房产骗贷案:2005年至200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唐某勾结成都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以虚构房产的方式办理房产证进行骗贷。现已发现的涉案房产证已超过一百多套,涉及金额近二千万元!而且事态还在进一步发展中。
  
  
  另外,今年银监会三令五申的明确要求,“贷款发放必须用于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楼市”。然而,40000亿资金依然流入楼市……
  
  
  老同学,请你想一想,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多的这类事情呢?为什么全国的银行都明知道是假按揭也要把钱贷给地产商呢?难道银行的官员们都是傻子吗?
  
  
  其实,银行的官员们一点都不傻。
  
  
  原因在于,银行内部人员与开发商其实是狼狈为奸的同伙。参与这项操作的某些银行内部人员决不是希望通过购房者支付贷款利息为银行赚钱,坦白地说,他们是在参与分赃——他们与开发商一起盗取不义之财,将风险转嫁给国家银行,而买单的是真实的购房者。一旦真实的购房者无法买下这个巨单,银行就出现危机。
  
  
   这时候,买单的就是全国人民了,国家必须银行注资,消除烂帐。国家的钱哪里来?印钞票!结果是什么?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老百性的钱不值钱了,或者说老百姓的钱被抢了,被谁抢了?被国家抢去堵漏了,堵开发商和银行增加这些蛀出来的大洞。这个洞如此之大,堵住了也是一个丑陋的疤,而疼的永远是百姓。
  
  
  所以我会说——房地产业已经成为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团结起来瓜分国家金钱(其实是老百姓的存款)的道具。
  
  违规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银行官员们不怕啊!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我就没有了责任。即使按揭贷款是假的,又有什么关系?况且银行有国家这个后台,就是亏了也不怕,反正银行的官员们现在挣了钱就行。至于银行以后不行了,自然有国家来管,况且那是下届银行官员的事情。难怪中国银行的坏账率居然在40%以上!原来,在中国,最大的****在银行!!
  
  四、我依然认为,这只是极个别的现象。如果你讲的是普遍的现象,为什么还没有开发商被收楼呢?
  
  
  同学的话——
  
  
  原因有许多,简单的有:
  
  
  1、你不关心房地产界的新闻。比如“曲沪平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就收了楼,不得不成为了“房东”;
  
  
  2、由于开发商在银行内部的同伙,掩护工作做的好的缘故,案子没暴露。
  
  
  
  掩护工作怎么做?很简单——只要一接近债务偿还期,开发商就会和“银行内部的同伙”们一起,把房子又一次加价卖给(转按揭)其它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实,房子依然在开发商手里)。这样操作,开发商永远不会被收楼。
  
  
  虽然这样操作,房价会不断的上涨,并很快的远远超过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也就意味着房子永远卖不出去)。但是,这样的操作,如果只从官样程序上来看、只从表面的纸上手续来看的话,它是永远合法的。这就是银行官员们敢于给开发商打掩护的原因——因为以目前的银行制度来说,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银行的官员就没有了责任。
  
  五、你的意思是,目前的银行贷款制度有着严重的漏洞?
  
  
  同学的话——
  
  
  当然!
  
  
  我能不花钱的买那么多的房子和铺面,甚至还靠房子从银行套出那么多的周转资金做生意,这一切,全都得感谢银行的制度漏洞啊!银行的贷款制度,真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制度”啊!
  
  
  作为一个典当行的老板,以同行的眼光来看,我认为银行贷款的制度漏洞有:
  
  
  1、抵押物价值的评定方法有缺陷。
  
  
  比如,明明开发商拿地只用了5000万,他却可以用这块地抵押贷款1个亿;比如,开发商修楼修到盖顶,明明只用了7000万(含地钱),他却可以用这个楼抵押贷款2个亿。
  
  
  如果,按照我们典当行的规矩来办,事情又会怎样呢?
  
  
  当开发商用这块地抵押贷款时,我会亲自去核实:开发商拿这块地,是否真的给了****5000万。并且,如果这个情况属实,他也最多只能贷款4000万。因为我要预提风险基金啊!
  
  
  当开发商用这个楼抵押贷款时,我也会亲自去核实:开发商修这个楼,是否真的花了2000万(只算建筑成本,不含地)。我会按照各种人工、各种建筑材料的最低价来核算这个楼的建筑成本。并且,如果开发商修这个楼的确花了2000万,他也最多只能贷款7000万×0.8=5600万(连地一起抵押)。
  
  
  最后,当购房者按揭贷款时,我绝对不可能按照“购房合同交易价”来发放贷款,购房者最多能获得的贷款金额是:7000万×0.8×购房面积/此楼总面积。
  
  
  举个例子:有个卖衣服的商人因为生意周转,需要以衣服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你说说,银行是该“按照衣服出厂价的8折”给他贷款呢?还是该“按照衣服零售价的8折”给他贷款。
  
  
  作者发言:当然该按出厂价算。如果按照零售价算的话,卖衣服的商人干脆不用开店了,他直接把衣服卖给银行赚钱更快!恩,我明白了,怪不得在中国会出现“房子是用来炒的,不是用来住的;商品房是卖给银行的,不是卖给老百姓的”这样的奇闻!!!
  
  
  同学的话:是啊!抵押房的价值,不能由客户之间的交易来决定啊!!
  
  
  2、责任追究方法有缺陷
  
  
  “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银行官员就没有了责任。”这怎么可以呢?在我的典当行,我可不管你的纸上手续是否已经完备,只要是你负责的业务出了问题,嘿嘿!我就找你算帐!!!
  
  另外,让国家损失16.2亿的森豪虚假按揭案暴露后,相关的银行官员居然没有被追究责任,这怎么可以呢?嘿嘿!如果这样的事是发生在我的典当行,不要说让他家破人亡,我至少会让他和他的亲戚倾家荡产!!!
  
   作者发言:是啊!发生金融案件后,居然不追究相关银行官员的责任。换成是我,我也觉得“打马虎”比尽忠职守更合算!!!怪不得中国的金融案件层出不穷。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你说到这儿,就连我这么笨的人也知道了应该如何理顺楼市——只要严格金融制度,让炒房的人不能获得投机的资金,楼市的泡沫自然的就会散去!!
  
  突破道德底线者戒:
  上得山多终遇虎,夜路走多了会遇见鬼,常在河边走,总有一天会湿鞋,出来混,迟早总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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