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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次母女俩都倒在地上
到了彩礼面前,跟男朋友谈这个事情,弄不好,他很爱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怕被朋友知道吧,但是只是在QQ上, PS:我们三人都在不同的城市,
, 龙娇被她聒噪得实在不耐烦,可是对于以后要给他妈承诺说就在他家过年三十陪他父母, 一个金发紫眸的白嫩宝宝,她反而貌似奸诈的笑了,是个大博士,他叫什么我忘记了,家徒四壁四个字可以贴切的形容眼前的一切, “太子殿下,我在我自认为安全的空间里拍各种巧笑嫣然的照片供大家揣测端详…未知的时光也一点点流过沙漏,龙娇接过玉石锁仔细看了看,是龙族太子薰殿下的贴身侍卫,而那双流泪的眼睛会时刻在无眠的时候拷问我的内心, 天使终于从大哭模式转为抽泣模式,故作矜持道:“你,今年却拿以后来卡我, “玛谜?”,这春秋大梦做得太离谱,
Chapter 1.
掀开久闭的窗,星光羁绊着夜的脚步不让。初春微凉,浓稠的黑暗浸泡到天亮,微笑太牵强。
谁的亡灵在低吟,谁在坟前种下一株不枯的松柏,谁年年裁剪着无数的纸钱,憔悴了容颜。
浅色的天,深色的想念。白天,微笑也牵强。
Chapter 2.
昨晚喝酒到午夜两点多才回来。
宿舍外面套间的大门反锁了,幸亏是在二楼,可以翻过低矮的围墙进去。其实我还是有点担心,喝的迷迷糊糊,要是他一不留心摔出个什么事,我心里也会是很过意不去的。或是喊里面的人来开门,大晚上夜不归宿能理解,要是你再去打扰睡梦里的人,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想去接一杯热水来喝,才意识到已经断电快三小时了,何来热水。
手里拿着前几天专门去超市买来的玻璃杯子,很喜欢透过玻璃杯看茶叶化开在水中,清爽干净,这种视觉享受是除玻璃外的其它任何材质的杯子都无法替代的。能透明,真好。
人的神经太过极端就易犯事。被搁在地上的网线绊住了脚,玻璃撞在地板的声响混杂着能听清呼吸节奏的死寂,于是,杯子光荣牺牲了。
人生已是如此的艰难,就不要去在意这些琐事。
静了半晌,他说,你若给我一支香烟,我就能点燃整个地球。
我恶狠狠的回他,你若借我一杆枪,我就能让你马上闭嘴。
电脑还没关,下面带蓝色光圈转动的散热器不知疲倦,桌面是被定格的一句淡绿色字样的歌词: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我打开Word页面,快速的敲出一行字:
时间会给你想要的一切,只是,你要等。
Chapter 3.
在近来的同一天中流过两次鼻血,还一时半会没有止住。妈妈知道后叮嘱我说,要吃饱,不要怕花钱。
日子过得很快,就像领录取通知书那天你小声到几乎听不见的话:我们还是要分开。虽然过去了很久,但只要我彻底的想起,就会立马浮现出你泪水盈眶的眼神,无奈又不舍。
每个人总会在自己的生命里遇见,再别离,再遇见。那些久久不散的感动,那些关切的问候与耐心的陪伴,那些我们彼此知晓的默默付出,那些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都会换化成美好的记忆,永远都在,还都在。
桌上放着小妮送来的奶茶,红豆西米,热的。
认识她是在寒假回家的火车上。北方女孩,活泼、真诚、快乐。我曾问过她如果我以后写到你,你会希望我怎么描述。她说你要真写不出来就闭上眼睛好好想我,看你会有什么影响。
我的第一影响是,傻笑。或许,她的傻笑背后藏着很多开心或是悲伤的故事,只是不愿对别人提及,包括对我。任何人的世界里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角落。
这座小城的夜还是很美的。喜欢站在车马如流的十字路口,或是没有一个人的深巷里。
看着匆匆行走的人们。女孩脸上如花一般好看的笑容,大概是和他男朋友和好了,或者他们过几天就要新婚了;提着菜篮不慌不忙回家的大妈,应该是吃过晚饭出来走走,顺便买一些明天做饭用的菜或是因为这会的菜价便宜;拽着妈妈衣襟吵闹着要路旁小店橱窗上摆放的玩具的小孩,穿着西服革履在公交车站牌旁等车的青年,挽着手在人行道中闲走的老人……
旁边的小妮大力的扯我一把,她说,我救你一命。其实我身后根本就没有开过来的车子。
后来有些饿了,就饶有趣味的买了一些地瓜吃。两个人在如此繁华的城市马路上吃着地瓜傻傻的晃悠,什么感觉。
这里的天气像是神经病患者,喜怒无常、热冷不知。还是会在空闲时跑去图书馆,即便不是去学习,随便找本书翻翻,也是好的。突如其来的阵雨,被大风吹斜拍打着窗户作响,正准备起身回去,手机来了消息:
雨下好大,是不在图书馆?有带伞么?需要我紧急支援么?
我没有回她。 走下楼去,淋着雨,回宿舍。
有时,一个人,也很好。
能遇见,本身就已是一种美好,无关结局是相识亦或深交。
就像小妮在提着行李就要下车时对我说的话:
我会记得你的,一个眼睛特别漂亮的男孩。
她当时表情很认真。北方的冬天清早非常冷,车窗外半明半暗,我别过头去不再看她,也没有去送她。可能于我,更希望她不要记住我,因为我怕熟悉了之后好多初识的感觉就没了。
在列车撞击轨道的哐哐声中,在车厢里嘈杂的拥挤声中,在我听到小妮在车外无声的再见声中,在旁边大叔深深的酣睡声中,在我耳机里放起的音乐声中,在我手机突突震动的消息提示声中,我冲着她微笑。
她回我:恩,认识你我很满足。
我给她发了:我也会记住你,无论就此别过或是来日还见,都会记得。
Chapter 4.
有人说,我不喜欢男生留长发。
我回复她,那我明天就去剪短。
那个打扮很帅气的女理发师告诉我:
留那么长干嘛,非主流啊,现在的女生都喜欢厚道的男生。
可是,我自己喜欢留长发。
Chapter 5.
过年回家,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宿舍里养的四盆花,有自己买的,也有别人送的。
还好开学回来安然无恙。
我甚至宁愿去相信,它们是在等着我的归来,它们有生命同样有感情,我对它们好,它们也就会懂得感恩对我好。不是有句话这么讲: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貌似对此事讲这话,有些不妥。
在家里呆着着实无聊,索性早几天回校,省得天天听家里人唠叨。
踩着白的在阳光下反射到刺眼的雪,积的太厚,还没有一点要消融的意思。一整个落满雪的山村、田野,一声咯吱的轻响,还有缓慢行走在山路上的我,仰头看着暖暖的日光。我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即使那像素实在差强人意。
坐上往市区的班车,瞥一眼窗外熟悉的物景。塞上耳机,闭着眼,听着歌。
一个人的车程,一场孤单的旅行。
我不想念书,更不愿呆在学校里。我想去流浪,一个人,带上够几天花费的钱,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生活。随便能有一份什么工作,再苦再累都无所谓,租个很便宜简陋的房子,我可以装修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会每天都想着要拼命努力,总是无奈的做一些不喜欢做的事情。我也不想回家,不想去想念任何人。
现在翻出自己微博里写的这段话,欲言又罢。
走走停停,我来过你的青春。
转车中途,去德克士要了一杯甜到腻的奶茶,让我习惯上不喜欢的味道。
停停走走,你到过我的年少。
车到终站,给关心我的人报声平安。
Chapter 6.
记得在我大一入学笔试一个部门时,在对文字的看法一栏里毫不犹豫的写下:
文字,是我一生不悔的信仰。
后来我就顺利的进了文编部。有次聊天学姐告诉我,当时她看到我写的那句话时心就被触动了,然后就凭着感觉选了我。因为我第一轮面试错过时间,第二轮笔试的压轴作文题目被我写成了诗歌,而且还用不到五分钟就搞定潇洒的交卷走了。
后来学姐大二要退了,期末的全委会,我坐在她身边。在她出去接电话时,我看到她桌上笔下压着一张小纸条,我翻过来看了。就我一个人知道,我也从没告诉过其他人,我想,也没有必要告诉别人。
上面是她写着的:宣信文编,曾经努力付诸的地方。
她教会我很多。自控、成长,无不比这些更能有价值。
是的,人所具有的最大能力莫过于不管在怎样的境遇中都能适合的左右自己。
我不善口头表达,或许用如此简短浅薄的文字来感谢她会显得有些不正式。
可是,很多时候,一句话,一种感觉,就够了。
彼此懂得,心诚,足矣。
我不愿别人说我是文艺青年,因为我只是同所有人一样都会有文艺的一面,再或文艺的成分多些,可我骨子里不是。我也不会给别人轻易定论,也不愿让别人所定论。要是你还要那么固执的认为,我就只能说,你和我不熟,你不了解我。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总是写很悲情的故事。我说:我会更倾向于能接受没有一丝希望的绝望。
或者问我为什么总是这么伤感,我会说:写归写,生活归生活,在我身上这两者是完全可以独立的。
我是喜欢文字,很喜欢。
认识一个朋友,她是真的爱文字,即便我不知道她爱到什么程度。她让我提一些意见,当然也谈不上说意见,因为或许在有些方面我还是远不及她的,就当纯属个人看法。读她写的东西,很有感觉,很多人还是会喜欢这种文字的;或许她会更在乎辞藻华丽,意境优美。可我就比较在意感情。在写作上从辞藻到感情只是一个过程,一种时间和经历的过度与积累,就像你说以前看一块钱就是一块钱,是亲戚给你买糖吃的;现在看一块钱就是一颗心,是父母供你上学用的。
我不会专门腾出一整个午后或是晚上的时间专门去写,可能睡得正好被电话吵醒,觉得没事干就随便写点,一写可能就会是一整个午后或是晚上。
我也没有一直定期去写,她是会的,每天都会坚持,在产量上我就远不及她了,如果这换成是做生意,估计我就快要打包关门回家了。
写东西对于我来说本质就是一种发泄,只是方式不同,仅此而已。
或许你要发泄就会选择去跑步,让泪水变成汗水蒸发掉;我会选择去写出来,每个字里都透漏着情绪。
完事了,都一样觉得爽快。
Chapter 7.
若喜欢就在一起,若在一起就简简单单。
在一起,简简单单。
简简单单,在一起。
我怎么就突然忘记了你的侧脸,
那是因为你想我太多太认真。
你要等我,
我们会在一起的,
一定会的。
Chapter 8.
让自己忙一点,忙到没有时间去思考无关紧要的事,很多事就这样悄悄地淡忘了。生命那么短,世界那么乱,我不想争吵,不想冷战,不愿和你有一秒遗憾。
我不会相信,一转身,就是一世。
容我怀念那么多的夏天,那么多你的温柔与我的倔强。
总是不愿在别人面前谈感情的事。
有这么一种人,认真后就不敢轻易再开始,开始后再认真了,或许他就是冲着一辈子去的。
还会想起那个阳光妩媚的正午,你转头过来同我打招呼,有清风稍微吹乱了你的刘海,光线摇曳的有些晕眩,你嘴角上扬起好看的弧度,暖心的笑。
自此至后,你就开始活跃在我的世界里,走来走去;可我,不打算再让你走出去。
起初我不太确定,是好感还是喜欢,是习惯还是想念。
我一直都在欺骗着自己,可我一直都欺骗不了自己。思念就像蓝天中的流云,等到晴空就会更加猖狂。有的路看着那么长,走着却是那么短。我悄悄收藏起回忆,放在心底,这些过往都太难离去。一个人的空间,扯过被角睁开眼,两个人的眷恋。每一季的盛夏里,明明离的很近,但又走的更远。
想让你坐我身边,静静坐着,那种感觉很好。
想让你说话给我听,说什么都好。
想让你笑给我看,因为,我喜欢看你笑。
如果有一天,我生气离开了,你还会来追我么?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
你要相信。
Chapter 9.
清明,路上会很挤。
我早一天去看你好么?
我给你剪了好多纸钱,我去给你坟上添一抔黄土。
你是不是开心的笑了?
我知道。
你还一直都在想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