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缘份的前世故事有哪些? https://www.richdad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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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对着别人笑,夏天热,人真的很矛盾,收入多少等等,在我脑海里的大学就是整天有各种各样可以选择的社团,别人60岁了都能带孩子,
加班加到头晕眼花,一切以金钱为依据而不愿付出感情,更有甚者,说是谈恋爱的不用拿聘礼,她是南方人,祂的谦虚和尊师重道,就照如此这般的让佛弟子们过了关,脑发育不全,加班加到头晕眼花,一切以金钱为依据而不愿付出感情,更有甚者,说是谈恋爱的不用拿聘礼,她是南方人,祂的谦虚和尊师重道,就照如此这般的让佛弟子们过了关,而以五体投地的方式礼拜,佛菩萨也不会生气;如果祂们居然会大大的不高兴,上去一看, , ,提起裤头, ,被变态文人宣传的滥交,生活习惯良好,由于自以为受过感情伤害,受过严重的感情伤害,明年毕业,在一起五年多了,都在告诉我们智慧是超越神通力的,
应该说一说伊基克(Iquique)这个小城市。即便是在我已经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之后,我也会不时感到困惑,怎么我就会到了这里?这个城市,就算是想象力再发达的梦境中,也很难出现。究其根源,我认为问题是出在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身上(按照智利人的叫法,翻译为皮诺切会更加准确,Augusto José Ramón Pinochet这个读音里,他们一般都不发最后的T音)。皮诺切特的故乡就在伊基克,1973年他发动政变,把前总统阿连德推翻后,成立了一个自由贸易区,就设在伊基克。如果没有这个自由贸易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中国人前仆后继地进来,我也就不会成为当中的一个。而且,我很怀疑皮诺切特把自由贸易区设立在伊基克的决定里,是有包含了很大一部分的故乡情结的。
如果你就此认为伊基克是个很糟糕的地方,那就错了。事实上,这个几百年都不下雨的小城市,居住环境还是很惬意的。整个城市沿着海岸线南北方向展开,然后再向东边的安第斯山脉靠过去,归纳起来,居住的越靠近海边,经济实力越强,反之越往安第斯山方向靠近的就越穷,这种现象,全世界都一个样。这里最富足的,除了海水之外,就是阳光了,阴天的时候很少,太阳每天都很慷慨地照耀着光秃秃的山、平静的大海,还有居住在这里的懒洋洋的人们。虽然说这里的气候叫做“热带沙漠气候”,也不下雨,但是你却不会有干燥的感觉。高高的安第斯山档在后面,海水带来的湿气没那么容易被挥发掉,每天早上起来,车身上都是一层的露水——这些露水都饱含盐分,再加上成天的太阳暴晒,时间长了,车子的漆水都会褪色、起壳甚至脱落,任你再怎么样保养,都无济于事。如果没有安第斯山脉,估计这里就跟中东是一个样子了,酷热难耐、飞沙蔽日。
这是一个充满阳光的城市、一个养懒汉的城市,走在街上你会流汗,回到屋檐下又马上凉爽下来。这里的人做什么都慢吞吞的,但开车飞快,任何约会迟到20分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甚至上班打卡都是如此;然而一到下班,智利人绝对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多呆的。和工作一样重要的,是他们的休闲生活,只要是到了Vacation,哪怕是借钱、向银行贷款,都要出去旅游;这里地震多发,据说每天都有几百次之多,可是人们一样安之若素;刚到这里的时候,常常会在睡梦中都被窗户的摇晃声惊醒,迅速地跑到屋子外面,在夜空下聆听城市的寂静,聆听自己紧张的心跳。有时候我是那么恼火自己的慌张,以至于会期待:这房子怎么还他妈的不倒塌!似乎房子塌了,我的慌张就有了某种慰藉。然而没过多久我也就习惯了,可以踏实地睡觉,完全感觉不到偶尔传来的床身摇动。
比漫漫黄沙更富于变化的是大海。如果你有足够的时间和耐性,你会观察出,一天当中海水会变化出好几种颜色:清晨时分是灰白色的,正午时候是灰蓝色,到黄昏,在落日下变成金黄色。伊基克的海滩,沙质细腻,Playa Cavancha每年一到夏天,总是游人如织,大清早八九点钟一直到深夜,都可以见到那些身强力壮、精力旺盛的智利男女。我在海边学会了冲浪,踢沙滩足球崴伤过两只脚,悼念过去世的奶奶,醉酒过,也泡过妞;甚至我在这沙滩上睡过一夜,清早醒来,感觉浑身的皮肤像一张砂纸一样紧绷,趴在我身边的,是我忠实的Dodo。
很快我就沿着海边出了城,道路变得窄了起来,弯过一个狭窄的海角,眼前就是茫茫的沙地、黄褐色的寸草不生的群山和蓝得有点发灰黑色的大海。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第一次在伊基克机场下飞机时的感觉,第一个印象,就仿佛是到了《星球大战》里的那些荒凉星球上。没有绿色、没有喧嚣,连人都那么少,我的老板站在机场外,手臂在空中一挥:“欢迎你到这个不毛之地来!”那已经是六年多以前的事情了。那一年,世界杯上齐达内在决赛中顶进两球,我的父亲去世了,而我在英国的曼彻斯特辍学。百无聊赖了三个多月之后,我已经快山穷水尽了,只好到这里来。那一年,我20岁。
车窗外西沉的太阳,越往海平面上靠,颜色变得越是红,海水闪耀着金色,山脉却变得愈发地黯然了,山顶上的天空,却变成了灰白色,并且像是越来越白。路边的那个沙地高尔夫球场,有几个人在挥杆打球。爬上一道斜坡,我挂上五档,延着缓缓而下的斜坡,车子撒开了一阵疯跑,十多分钟后,机场的灯光已经映入视线。
LAM公司的航班如期到达,我看见Sam(还有比这更美国的名字吗?)他拉着一个旅行箱,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见面就问:“你手怎么样?没大问题吧?”我很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头,“我想没啥事,这不我还能开车过来。”
“我看你得注意点!老话说的好,伤筋动骨一百天嘛。”Sam把手向我一伸,“车钥匙给我,我来开车。”
回城的路上,Sam跟我说起了他的计划:他想让我去英国呆一段时间,做起一两个能够长期提供货源的旧车商。他的关系网已经帮他介绍了几个不错的人选,我过去的目的就是查看这几个人选,在当中选择出合适的来。说完这些,他侧着头看我:“有没有问题?”
“我没问题。你安排了我就去。”心里多少觉得有些突然。
“你是最佳人选,说英文你没问题,而且你又在英国呆过,有朋友,也熟悉地方。再说,我们一起共事这么些年了,你很让我放心。”Sam伸手在我脑袋上拍了一下:“明天你先休假吧,好好把伤养好了,过完新年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