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微博店大欺客全国多宗被诉侵权违约,案例汇总

  济南博主诉新浪微博案立案
  12-09-25来源:http://china.findlaw.cn/
  得知自己起诉新浪微博运营方一案已立案后,孙健及时更新了微博。(网络截屏)
  因评论并支持“滕州打狼”事件,曾拥有万余粉丝的新浪微博“孙警官说事”成了众多网友指责的对象,这让微博主人、济南警察孙健不堪其扰。虽多次要求新浪微博删除网友的过激言论,但大多数过激言论仍未被删。无奈,他于今年5月状告新浪微博运营方,要求其删除网友侮辱性言论。时隔百余天后,9月24日,这起山东首例微博博主状告微博运营方名誉权纠纷案终于正式立案。
  事件起因———
  济南警察微博力挺滕州狼事件,引来网友非议
  今年3月中旬,枣庄共发生了多起疑似狼伤人事件。3月19日,枣庄滕州警方击毙一灰狼。接下来的3月23日、26日和27日,滕州、邹城两地警方先后抓获、击毙3只疑似狼的动物,却被群众直指其击毙、抓获的动物为哈士奇犬。一时间,“滕州打狼”事件在群众的质疑下快速升温,成了网友热议的话题。“近期对‘滕州狼’的传说风声四起,我看到在打狼之前的‘枣庄连发5起疑似狼伤人事件’中,咬人的到底是狼还是哈士奇?没有定论。‘似狼’也好、‘灰色动物’也好,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动物是流浪、凶残、食肉。在选择保护人还是保护‘似狼’动物时,我首选保护人。”3月28日,济南警察孙健在其新浪微博“孙警官说事”里评论并支持“滕州打狼”事件。
  不料,这条微博让当时拥有15835名新浪微博粉丝的孙健受到了网友的指责,虽然孙健在微博中明确标明其微博的观点为个人观点,不代表组织、不代表身份,但仍有百余名网友指责孙健发布这条微博是在替警方开脱。孙健马上发微博解释,结果却招来更多的谩骂,在这些指责、谩骂声中,有些网友甚至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孙健的家人。
  诉诸法律———
  因拒删评论,民警起诉新浪微博运营方索赔万元
  据了解,此事发生后,孙健先后多次向新浪微博管理人员进行通知和投诉,要求其删除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内容的微博和评论,但这些微博和评论大部分没被删除。无奈,孙健决定起诉新浪微博运营方。
  今年5月10日,孙健一纸诉状告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要求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删除新浪微博中包含对自己进行侮辱等侵权内容的评论并赔礼道歉,同时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孙健的代理律师李敬涛告诉记者,博主诉微博运营商侵权案,在山东尚属首例。
  起诉后,孙健通过其同样名为“孙警官说事”的腾讯微博发布了他起诉新浪一事。不料,“济南警察起诉新浪微博”一事再次引起网友新一轮热议,他的这条微博一天内被转发和评论上千次,关注此事的网友分为两个阵营,一个阵营主张网友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微博运营方无权删除,另一阵营则主张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网络暴力”,支持孙健起诉对抗“网络暴力”。
  最新进展———
  山东首例博主起诉微博运营方侵权案昨立案
  李敬涛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孙健状告新浪微博运营方后,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孙健状告新浪微博的案件正式立案了。”9月24日下午,李敬涛告诉记者,历时百余天,此案终于在24日正式立案。他说,从法律上特别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看,公民名誉权应受到保护,保证其不受非法侵害,新浪微博运营方对此有监管义务,他对此案前景表示乐观。
  24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院方已收到孙健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名誉权纠纷一案的起诉状,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院方决定立案审理。接下来,对于此案的进展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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