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实施递延税收 中国版401K启动(转载)

  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消息,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个税递延是美国401K计划新增的第401条k项条款,一种由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建立起来的完全基金式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这一措施的出现对中国意义重大,第二支柱将获得有力支撑。
  所谓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对年金供款、年金投资等即期的缴款、运作环节不予征税,仅在最后的给付环节征税。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指出,这是一个标志,它潜在地对税制改革、对个人所得税制从分项制向综合制的迈进,都有重大意义,对人们的消费观念,对资本市场中养老金的比重调整意义重大。
  企业年金税优政策推动了多年,如今企业年金真的有望成为中国版的401k了,这对国民福祉是个重大进步,对资本市场都是重大利好,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采取的最新惠民政策,是财政税收等部门的重大进展,是人社部系统努力结果,这个福音将揭开历史新篇章。
  表示,这将对中国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给予有力的支撑。中国养老保障分三个支柱,作为第一支柱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第二支为柱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主要包括企业年金和团体养老保险计划。第三支柱是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自愿性个人养老金。
  企业年金计划是一种自愿的“固定缴费”型年金计划,于 2004年5月开始启动,但一直以来发展缓慢。
  第二支柱是选择补充性的,目前无法惠及所有人,未来需要在商业保险上惠民,加强第三支柱的发展。
  转载自:http://www.cztyf.co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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