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深圳下沙发生的强迫少女卖淫毁容案看和谐社会和少女的无助

本来不想发此帖的,但看到昨天的劳动局事件,我感到了生活的无赖和无助,人生的命是如此的不同,假如潘博彬打的人无钱也无势的话,我想结果可能就完全不同了!案件回放(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2007年10月3日有报道,但在网上搜不到,没有办法,只有让高手来做这些事,在该片的结尾处有一分钟左右的报道)受害人刘某是四川简阳人,与凶手姜换新是2年前QQ上认识的,一直聊的很好,今年9月姜叫刘到深圳来帮她找工作,刘于是来到了深圳,结果这一来对她来说这一生都是难以忘记的痛苦!刚到深圳的时候姜一家人对刘那是好的上了天,可是不久就露出了她们的本来面目,姜的大姐就叫刘出去发廊卖淫,说钱好赚,怎么怎么的,刘不从,姜的二姐又来开始劝,刘还是不从,于是姜也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开始拳打脚踢,江的大哥也在旁边威胁,姜的一家女的都在发廊上班(呵呵,不知算不算卖淫团体),后来在他们全家的威胁下,刘不得不从,心里打算赚到点钱就跑,卖淫没有两天,为了更好的威胁到刘,姜的二姐说刘偷了他的瑞士手表,价值20000多,刘一听傻了眼,这怎么赔的起?要卖淫多少次才可以还清,于是打死都没有答应赔,于是姜的二姐就报了警,刘被派出所关了10小时,经查没有此事才被放出来的,刘此时想走,又没有车费,于是又回到发廊卖淫,但姜又到发廊把她抓了回去,关了起来,再次殴打,还在脸上划了一刀,逼她交钱,刘说没有客人,要接到客才有,于是关了一天之后又放她出去卖淫,但扣下了她的电话本,让她不能与外界联系,第二天刘赚到了她生平最耻辱的路费钱,就悄悄跑到了网吧准备联系朋友来接她,姜却在这时找到网吧来了,惨剧就在此时发生了,刘脸上头上背上共被划了六刀,最长的12.5cm,最短的7cm,(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一个花季少女就从此被毁容了,我想老天给她再来一次的话,幸运的是,姜被现场抓了,但少女的悲剧却在继续,先是没有钱住院,又没有亲人,幸好警察交了2000块(在这里说一下,我觉得深圳的警察还是好的,特别感谢深圳沙头派出所刘姓警官,在此案件中给予了莫大的帮助,带她去验伤,去医院住院),在后来医院钱用完了,也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在欠了医院不知多少钱的情况下离开了医院, 出了医院,她不知应该怎么办,对于她的案件,她也不知该怎么办,可是在深圳这个地方,吃住都要钱的啊 ,怎么生活,怎么打官司?去派出所问了下,怎么只抓了凶手,而凶手的家人同伙依然逍遥在外!派出所的警察说要找律师去告才行。可试问此时的她那有钱找律师呢?去检查院问了一下,说开庭还要6.7个月,现在还可以在一些好心人家里住下,但可以住半年吗?常言道,久病无孝子,何况外人!但她实在不希望伤害她姜的一家人平平安安,可自己又不懂法律,也不知怎么告状,她实在想恶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在想如果她是劳动局女婿打的那个女人,可能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可能医药费也要用个10万8万的,还有两个大律师在告状,呵呵,那结局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 !呵呵,和谐社会!在此请天涯的哥哥姐姐支支高招,她应该怎么办?

http://wfmhw.net/mhw/6427.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