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虚拟运营商的出现真能改变三大运营商的垄断格局吗?
事实上,这种参与仍旧是受控于运营商的。因为民营企业要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首先要与运营商签订业务协议,之后才有机会被工信部审核,在这一过程中,运营商完全可以现行过滤掉未来难以控制的竞争者。
2、牌照获得者真的能耐心踏实从事移动转售业务吗?
虚拟运营商从事的所谓移动业务是指从运营商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其实就是以自主品牌和更优惠的价格以及更灵活的市场策略分销电话卡或者短信包。定价权始终还是掌握在运营商手中,运营商怎么会放任虚拟运营商跟自己打价格战?现实是,外界一直希望运营商能给出4 折的优惠价格,但最终很可能是6~6.5 折,价格上留给虚拟运营商的腾挪空间有限。
3、 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
对于申请人的资格,还有这样的规定:要求“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最大股东是民间资本的公司(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其外资股权比例应低于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这就意味着最有实力、最有可能以创新业务冲击三大运营商的腾讯、阿里、百度等境外资本占比较大的国内互联网公司被排除在外。
4、 没有巨头参与市场博弈,没有创新,牌照要来何用?
虚拟运营商虽然无需自建基础网络,但需要建立自己的服务网、计费系统、营销体系等,这都需要相当的投入,三年内能否盈利都很难说。像苏宁、天音控股这类业绩一直在下滑甚至已经亏损的企业,它们真的会投入真金白银去进行虚拟运营吗?还是仅仅将之作为一种现有业务的促销手段,比如“买电器送话费”“入网送积分”…… 可这种虚拟运营商的存在又有什么价值与意义。
现在外界有质疑说,尽管虚拟运营商并不能赚钱但牌照却可以被视为稀缺资源,被作为资本运作的筹码,如果真这样,那就更远离了政府开放移动转售的本意。
5、运营商们的生存现状
虚拟运营商在中国虽然是个新鲜事物,但在全球来看却是生非其时。因为现在通信市场本身就不乐观。在互联网业的冲击下,运营商短信业务萎缩,语音业务几乎停止增长,数据业务正面临被管道化,运营商自己都处境尴尬,靠批发转售运营商的通信产品,又能有多大前途?在微信这类提供OTT 服务的互联网产品上,信息传递是几乎免费的,就算运营商慷慨的给出再大的转售折扣,也难以逆转技术所带来的变革。
工信部刚宣布开放移动转售试点之初,对即将到来的虚拟运营商,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表示,欢迎来做大蛋糕,而不是切蛋糕。这句话说的很有艺术性,但问题是,不管做蛋糕,还是切蛋糕,既然来了,总要先保证人家能吃上蛋糕。这个问题不解决,所谓虚拟运营商,最终也只能是个象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