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政府的权利比法大

  乌达区政府强行铲除青苗后无理拒付我的青苗补偿款有关情况说明
  2008乌海市乌达区高效农业园区将盖起闲置2年的温室承包给我们耕作,2011年乌达区政府联合法院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我种植的果树青苗强行铲除,2011年政府又把我们诉讼到乌达区法院。经过三年的诉讼,乌达区法院(2012)乌达民一初字第00155号,及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12)乌中民一终字第291号判决终审。判决生效后找乌达区法院执行,法院说执行不了政府。为了种植温室,家里的房子卖了,还借了一大笔高利贷,如今债主天天要钱,搞得四邻不安,我只好躲到外边,不敢回家,爱人又身患重病甲状腺癌,现在无钱医治。 政府欠下钱却没有要的地方。眼睁睁看着家庭面临家破人亡,在五星红旗飘扬的大地上,是乌达区政府的权力大,还是法院的法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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