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无权做出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决定

众所周知,谁投资谁受益,谁有投资资产的经营权,这是社会投资的利益底线。我们国家的高速公路不是由政府投资的,其投资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其次是上市融资,这两项投资来源都是社会投资人的投资资本。从其投资来源来说,显而易见的道理就是政府无权决定公路经营的减免费决定,如果强行做出这样的决定,那就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问题,经营者,投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保护诉求。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政府公权行为的基本要求
  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维护公平的社会投资秩序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最重要的任务,在公平交易,公平竞争,公平发展的社会最重要的秩序面前,各级官员的行政行为首先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政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与百姓违法同理,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近些年来,在国家的行政管理中,确实存在着大量的违法行政问题,利用国家财力,人民财力做政绩,大搞形象影响力最大的大拆大建工程,使百姓的安居乐业受到严重的威胁,人为大幅度增加建筑成本,使百姓的支付能力远远落后于价格暴涨,是违法行政问题;腐败泛滥不予治理,任由腐败势力大肆侵犯人民群众的人格尊严,经济利益是违法行政问题;腐败泛滥问题与大规模投资建设并存,使大量社会财富,人民财富任由腐败势力挥霍浪费,贪占挪用,使人民创造的财富大量缩水,这显然也是非法行政问题;高速公路等依靠贷款,市场融资建设的国家基础建设设施被一些官员恶意解读为民生基础设施,任意干预其正常经营收益,显然,这是有意将社会投资算改为公共投资,将债权人投资算改为财政投资的恶意行为,无可置疑的也是非法行政问题。
  有哪一个国家的经济能够承受住法盲,甚或腐败势力的肆意涉足侵害?官员的依法律素质问题已经到了严重侵害法治社会环境的罕见程度,依法解决刻不容缓。
  依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安全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
  尤其在经济建设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依法对公民的合法财产,合法投资收益权利予以可靠的安全保护,是经济建设成败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社会资本正常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收入安全有效的不可或缺的政府重要任务。
  试想,一个很少考虑公民财产安全,投资安全的政府,怎么能够谈得上领导国家经济建设的资格,依靠这样的政府官员主持国家经济建设,还有希望获得社会资本的支持吗?且不说在国家经济管理层面上不存在一个人的人格被授予肆意挥霍大众经济利益的权力,如果有这样的权力,这样的人格还值钱吗?还有受尊重的可能吗?显然,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无权侵害大众利益,一个人的人格也永远没有资格强使大众利益做出巨大牺牲的资格。
  高速公路是贷款融资修建的,不是财政投资建设的,在经济学上,这样的工程不属于民生工程范畴,是典型的社会投资工程。既然是社会投资工程,投资人的利益就必须得到保护,如果有人仍然将贷款曲解为大众投资,那么,贷款付息,存款收息已经决定,这样的投资是不具有特定投资目标的,其合法权益只是利息收入,既要享受存款利息,又要无偿使用所以投资设施显然是非法要求。
  从高速公路的投资来源不难看出,高速公路公司的债务负担是所有工业建筑行业中最高的,这其中不仅每年要缴纳25%的营业税,还要支付银行借贷利息,加上还贷负担,日常维护保养,员工薪酬,高速公路的日常营业收入的80%以上是要计入营业成本的。目前各上市高速公路公司的现金分红量甚至不及其它行业的债券收益,上市公司股东已经连续多年出现了全面亏损的局面。
  欲解决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合法投资收益问题,首先必须解决的仍然是依法行政,依法选用行政官员的问题。
  依法打击侵占他人财产行为是政府维护市场经济环境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最基本工作
  这些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与市场经济规则相驳的趋利行为,这些行为特点集中在了总期望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巧取其它行业的利润,主要手段就是通过混淆公益设施与企业经营资产的界限,通过非法诉求以提高本行业的收入利润安全空间。显然,这样的要求是非法的,满足这样的要求的行政决定同样也是非法行政问题。
  一些关注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人士应该注意到了,之所以社会上这种趋利方式总是能够掀起波澜,其根源正是一些政府的决定存在着非法干预市场环境的问题。如:2011年春节前,一些地方的蔬菜价格持续上涨,引发了政府稳定物价的行动,做出了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停止收取公路通行费的决定。
  上述论证说明了这一决定的非法性。在就基本事实而言,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是国家制定的,多年未变,而鲜活农产品的价格这些年是大起大落的,显然这种起落与通行费成本无关。再由收费成本计算,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十几年前制定的,这些年修路成本大幅提高,鲜活农产品价格翻了几番,如此比例关系小学生都能够作出评判,目前的通行费价格已经远远落后于社会物价上涨的水平了,而且一落后就是十几年。其毛利率不仅远落后于地产行业,甚至落后于电信、电力供应、燃气、铁路等所有国家垄断行业。为了维护高速公路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不能利用行政手段强行干预其经营收益权,反之应该大幅度的减免其税负负担。否则,高速公路的日后再生产,大修扩建,日常维护所需费用将会面临严重危机,对媒体、群众反映的高速公路工程腐败问题,收费资金被挪用问题应认真对待,及时查究,严惩其中的非市场化的经济行为。
  综上所述,上述三项政府主要职能都同时排斥政府任意干预企业经营,合法收益的行为。交通部不是高速公路建设的出资人,其表态的“尽快实施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是非法行政行为,依法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其行政决定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由此可见,解决市场经济管理中的诸多矛盾问题,首先要解决依法行政问题,要根除行政非法干预、制造、增加市场矛盾的根源。
  2012年5月16日
  附:
  交通部:尽快实施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
  发布时间:2012-05-07 13: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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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报道 46网友评论 2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今年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启动研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不久前,媒体又报道,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也透露,正认真研究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有关问题,按程序报批后争取尽快实施。
  其实对于春节等重大节日免道路通行费,各界早有呼声。目前,全国已有数个省份在春节期间“试水”免收高速公路费,但免费时间都很短,且都集中在通行低谷期,也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规划。
  取消收费有望缓解拥堵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陕西、宁夏、河南等地春节期间免收公路通行费尝试,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曾经提出建议:“如果春运期间,从节前返乡高峰到节后返程高峰时段,全国公路全部实现免费运营,将大大降低公路运输成本,减负效果明显。”
  记者认为,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免收道路通行费的呼声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首先,对于充分发挥全国高速路网的作用,缓解铁路、民航等运力紧张、一票难求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其次,取消收费可以大大缓解“收费站拥堵瓶颈”,对于大城市改善空气质量、机动车节约能源、降低社会时间成本有十分积极的作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款的精神。第三,有利于结合假日制度培育假日经济和休闲经济,在更大层面拉动内需。第四,正如冯世良委员所说,“春运期间少收一些过路费,解决国人的春运焦虑,应当算是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高速公路收费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即使对于还款期中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公益属性也不能完全被经营覆盖。
  拿票、交费、换卡效率低
  举例来说,德国等国家的高速路网基本见不到收费站,更别说收费站拥堵现象了,即使有卡车需要收费,也主要依靠智能化的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大大提高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反观国内,上高速公路要过收费站领票(卡),到省市区分界线要过收费站交费、换卡。且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普及率低,领票(卡)、交钱、找钱、拿票主要依靠人工。ETC尚未全国联网,即使装上了ETC电子通行标签,设置的通行速度也十分低,还经常出现读卡失败、需要人工拔出卡片倒车重新刷卡通行的情况。尤其是专用ETC车道设置“忽左忽右”,没有形成统一,对于设置在最右侧的ETC车道,装了电子标签的小客车依然要减速、过杆、重新加速回到左道。
  应探索技术和顶层设计改革
  此外,记者注意到,新西兰、美国等国家的一些城市都有针对大城市“潮汐现象”制定的临时改变进城、出城车道配比的技术手段,我国大城市周边高速公路也应积极探索这种技术管理手段。
  更值得关注的是海南省在路桥费方面进行的改革。海南省自1994年1月1日起,将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过路费、过桥费“四费合一”,统一征收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并取消了所有公路收费站。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后,为巩固海南燃油附加费改革成果,海南省政府2008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暂行规定》,决定从2008年12月20日零时起,汽油在销售环节中价外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柴油机动车辆按吨位定额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此方案得到了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的支持。
  海南路桥费改革十多年来,实现了“多用油者多负担”的原则以及“一脚油门踩到底”的通畅,海南成为全国唯一没有公路收费站卡的省份。记者认为,这种改革方向无疑对缓解大城市拥堵起到积极示范作用。下一步能否在总结海南经验的基础上,在顶层设计的高度对高速公路收费改革方向科学设计,让高速路网真正发挥出运输大动脉的作用,更好服务于民生改善和经济建设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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