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广场大妈舞”已经成为城市“一景”:夜幕降临,华灯初放,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在步行街、在街头小巷、在不同形式的大小广场,一群五十岁上下的大妈,或统一着装、或统一道具、正唯我欢快地伴随着《最炫民族风》《老婆最大》《伤不起》《荷塘月色》这些“神曲”,配上音质不高的音响在翩翩起舞。也许,这就是和谐社会的所谓“歌舞升平”?然而,在她们乐不可支兴高采烈的同时,旁人却怒气冲天忍无可忍——因她们太顾及自己的幸福欢乐,却将他人的宁静拆解得支离破碎。于是,不愿领教她们这音乐与舞蹈的人们群起而攻之,仅以去年为例,2013年4月,成都一小区几家临街住户由于长期受广场舞音乐困扰,一气之下向跳舞人群扔水弹;2013年8月,北京昌平区,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声音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56岁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还放出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2013年10月,武汉一小区内正在跳广场舞的人群遭楼上业主泼粪……最新的一则消息则是温州市中区新国光商住广场上的居民不堪与他们一河之隔的松台广场上的“大妈舞”,而集资26万,购得原本是用来强声驱暴、灾害事件(地震、洪水等)指挥调度的高音炮大喇叭6台,以毒攻毒,对广场舞兴正隆的大妈反复播送: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天下午2点开始,“警告声”一直播放到傍晚5点多。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受不了了,陆续打道回府。虽然花销不菲,可居民都以为值,原因是:当初买房的时候,新国光商住广场比周边的住宅每平方米要贵四五千元,现在便宜三四千都很难卖。可见这“广场大妈舞”扰民之甚!
因为这种“广场大妈舞”风行全国,所以我们不妨探究这一普遍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从岁数上看,现在五、六十多岁的广场大妈们,文革时期正是她们少年儿童时代,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此时期建立起来的崇敬与禁忌,将影响她们一生——可以断言:她们所以热衷“广场舞”除了健身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找回在她们儿童少年曾经为之热血沸腾的“激情燃烧岁月”,或者说是对文革那种大轰大闹,在伟大领袖指引下将自己意志强加于他人头上的火红时代的追忆。从形式上看,这种“广场舞”基本上就是文革时期的“大喇叭”加“忠字舞”的结合。文革期间,当局煽动基层老百姓将自己意志强加于他人——这种“他人”无论是“走资派”,还是所谓“地富反坏右”——的方式就是首先通过无远弗届无微不至的大喇叭将各种充满政治恐吓与血腥口号的声音传遍整个国家的大街小巷、城市乡村,从而彻底驱逐人们内心深处的宁静清明与理性判断,如此这般就能为所欲为唯我独尊。为了检阅这种驱逐的效果,于是大力提倡老百姓跳“忠字舞”。所谓“忠字舞”是文革时期用于广场(大场地)或游行的队列行进间的歌颂性民众舞蹈。以《大海航行靠舵手》、《敬爱的毛主席》、《在北京的金山上》、《满怀豪情迎九大》和语录歌等歌曲为伴唱、伴奏。流行于文革高潮期,时间约在1966—1968年间;九大以后渐趋衰微。其舞蹈语汇是从大型舞蹈史诗《东方红》里照搬过来(有人认为源自内蒙古的“安代舞”),为了通俗简易又给予简化。舞蹈动作粗放、简单、夸张,采取象形表意、图解化的表现手法跳舞时手里还要挥动语录本(红宝书)或红绸巾作为道具。它的动作有点像广播体操,多僵直的、生硬的、对机械的物理位移的模拟。舞蹈者全身心充溢着朝圣的庄严感,情绪激荡,但由于舞蹈粗糙、僵硬、稚拙,却又让人产生滑稽的感觉。专业人士和一般民众多批评说没有美感,但也有人说舞蹈姿势优美者可与后来劲舞媲美,无意间给革命时代的娱乐匮乏提供了某种补偿。其实,这种舞蹈的最大功能还在于可以借此来大范围地检测老百姓对当局的忠诚度——就好象满清皇帝用是否留辫子来检测汉族对其统治的忠诚度一样。
再从实质上看,大妈们所以热衷广场舞,最根本原因就在于这批人没受到过很好的教育,更不用说人文教育和美学教育了,也没有传统道德的束缚,也没有现代公民的公共意识,在她们人生观观形成时期,接触到的都是战斗,革命,破坏,蔑视他人,自我膨胀这一类概念,所以在大跳广场舞的时候,扰民,矛盾,就层出不穷了。 这就是大妈广场舞背后的原因。一般而言,普世幸福观就是以普世价值观作为核心理念的一种生活方式的追求,自由、平等、理想,是普世幸福观最基本且连环递进的三要素。没有自由,平等就是空谈;没有平等,理想就是拼爹;没有理想,人的创造潜能就必遭扼杀;当人性潜能都得不到释放,就不可能“更好地活出自我”,幸福何在?因此,我自由、我选择、我成功、我幸福,这就是普世幸福观的幸福逻辑。这也是世界其他各国均用“人类发展指数”来衡量国民幸福水平的原因。
而中国大妈们的广场舞,本质上是城市里那些先富起来或有保障养老金的半老徐娘炫耀自己幸福的卖骚秀,自己在“自由”地炫耀幸福时,还得强迫周围邻居和匆匆路人非常不自由地消受她们的“自由”。“自由”完全属于她们自己,压根就没有平等意识,把“不平等”抛给他人,把“幸福”留给自己。她们根本不会去想,像她们同样年龄段的妇女还有庞大群体在为生存、养老、看病、教育、住房等浴血挣扎,还有一批在上访,还有一批在黑监狱,还有一批在失独,还有一批在抗强拆……,她们更不会想这些社会之恶将会降临在她们身上或她们子孙后代身上。因为她们现在活得很好,她们在庆幸自己比那些受苦受难的群体幸福。身体棒好,吃饭喷香,她们要更好地活下去。一言以蔽之,她们只想将自己在吃饱喝足后的炫耀发泄的意志强加在所有人头上,而不管人家是不是认同或接受她们这种意志。而这,正是文革爆发和推动的核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场大妈舞,是文革流毒至今不绝的最好证据。
在其它没有爆发过文革,保持这理性清明的国家,我们就看不到这种强权式的扰民“广场舞”——岂止没有广场舞?就连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将自己话语强行灌输给旁人的事也没有。比如在我们的近邻日本:日本地铁里相当安静,日本地铁是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但不管车站内如何熙熙攘攘,行驶中的地铁车厢内都是很安静的。日本人规矩地坐着或者站着,面无表情、似看非看地望着窗外。即使熟人间也很少交谈,偶尔窃窃私语,也把声音压得很低。所有人都刻意保持着车厢内的安静,车厢内惟一可以自由响起的是报站的声音。日本人使用手机也习惯调成振动模式——原因是怕手机铃声影响到别人。地铁车厢里老、弱、病、孕、残的专座上方,也贴有明显标志,提醒坐在上述专座旁的乘客要关闭手机,以免手机辐射影响到坐在这些专座上的人。在日本的大街上也很少能看见有人大声讲电话,医院里更是不允许在走廊里打电话。在宾馆大堂、机场等公共地方,日本人的表现和地铁车厢内差不多,这些地方也很安静。日本人即使在家中也尽量不制造出大的声音,不然很可能被投诉。为什么日本人这么安静?即使在家里也不能为所欲为?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安静是别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自己没有资格和权力去剥夺人家这一享受!去年美国《侨报》曾报道,一位年约60岁的王女士领导的华人舞蹈队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排练腰鼓时,因噪音扰民,遭到当地居民报警。王女士本想解释,却被警员强行上手铐,并被开出传票。警方列出她被控罪的理由是”在公共场所没理由制造噪声”。《侨报》认为,纽约警方在处理此事的方式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而华人大妈们也需要检讨。特别是王女士的舞蹈队已非首次遭遇警方干涉,更应该“吃一堑长一智”,规范自己的娱乐行为、尊重他人的生活安宁。
也许,中国也只有在彻底清除文革余毒,建立真正尊重他人权利的法治社会后,“广场大妈舞”这一将自己意志凌驾于他人头上的痼疾,才能真正销声匿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