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国外买房了吗?个人海外资产将需申报(转载)

  问题一:哪些人需要申报?
  中国居民和住在中国的“老外”都要申报
  《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同时,修订后的《办法》将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也纳入申报主体范围,明确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才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如果非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没有发生经济交易,或者在境外发生的经济交易,则不需要申报。对于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经济交易,主要由中国居民进行申报,对不能满足国际收支统计需要或者确实无法通过中国居民申报采集的数据,才由非中国居民申报。此外,《办法》中的“居民”是统计意义上的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
  问题二:哪些资产需要申报?
  投资移民“资金”也在申报范围
  《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相比原《办法》,此为新增条款。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进行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统计委员会委员韩健预计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信息。
  目前,在海外配置资产和移民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一些投资移民项目本身就是直接的投资理财行为。比如香港投资定居项目,需要投资1000万港元于香港的股票、证券等金融产品。按照新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这1000万港元的金融资产必须向外汇局申报。此外,还有一些内地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美股和港股的投资,或者购买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按照规定,这些资产也都要申报。
  问题三:不按规定申报会怎样?
  个人违反规定最高罚款5万元
  《办法》再次强调,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对于此类申报,有不少人提出了质疑。“目前受外汇管制限制,中国内地居民每年只能购汇5万美元。不少人都是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途径将资金转移海外。这部分金融资产,个人肯定不会申报,外汇部门也很难监控查处。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需要有更周全的细则才能使规定不形同虚设。”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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