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凭实据,无半点捏造,否则愿负任何法律责任(天涯、微博早已公布证据)
深圳市宝安法院徇私舞弊、执法犯法、制造惊天冤案
我是(2013)深宝法民三初字第95号反诉原告
超级糊涂法官杨莹断案:把深圳市宝安法院私底下违法指定评估公司事实置之不理,还继续采纳宝安法院私底下徇私舞弊指定的评估公司,造成的不公平与实际工程量相差近100%的评估结果来判案,这是宝安法院对我方人权的践踏:强行剥夺法律赋予我方申诉和辩护的合法权益,蓄意酿成惊天大冤案:
冤情一、反诉被告现地产代理人、当事人(后简称对方)无凭无据,将自己在原法官刘光耀于2013年2月27日第一次庭审时笔录已经确认的:“原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的真相证明,反悔说成“原合同只有一式三份,自己代理方只持一份,我方持两份”的谎言,杨莹法官没有根据第一次庭审笔录双方签字确认的证词推定本案,而是根据这句毫无依据的谎言断成了冤案。
冤情二、变更合同分别是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原件中的其中一份,是原合同第五条进行修改的,既然刘光耀在2013年2月27 日第一次庭审中已经确认了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原件。而我方两份合同原件中已有其中一份双方变更过,对方对合同变更之事不承认,刘光耀法官叫对方将持有的两份合同拿出进行核对,一年多来,对方始终没有拿出那份已经变更后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法官应推定我方主张成立。但杨莹法官没有按照有关法律判定本案。
冤情三、变更合同上对方图章是假的:如果杨莹法官按照双方各持两份合同进行推理,我方已经拿出两份了合同,对方只肯拿出一份,这明显是做贼心虚、不敢拿出变更合同。最可笑的是:对方要求鉴定我方单方持有的两份合同原件上所盖的对方图章,但鉴定出来对方公司图章是假的。我方当时懵了,在签变更合同时,对方合同章的真假我方怎么可能知道呢?如果是我方在变更合同上加盖的了对方公司的图章,对方当时不就发现了吗?这是不成立的呀!这分明是栽赃陷害、和合同欺诈行为,当时我方非常气愤,要求法院鉴定对方持有的两份合同,但终因对方不拿出合同而杨莹法官没追究就不了了之了。如今,杨莹法官不顾我方申诉、辩解,把假图章的责任判给了我方承担,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冤情四、深圳市宝安法院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由于对方不拿出变更合同,此案一片迷雾,我方要求法院启动公平公正的评估机构对我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评估,只有用公平公正的评估结果,才能辨别案情的真相。宝安法院表示认可。可保安法院在选择评估公司过程中,没有通过公开摇珠选择评估公司,而是违法私底下指定了一家评估公司,我方证据确凿(合同签订日期在前,摇珠选定评估公司日期却在后,很明显是暗箱操作的不法行为。司法委托合同、摇珠笔录文件和录音为证)。半年来,我方在政府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上访都无结果、有的只是推托,象深圳如此庞大的司法队伍,对司法人员如此明显的犯罪行为,没有一人出面解决,真实可悲。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公司根本没有按照庭审时的评估笔录进行评估,而是按对方和杨莹法官的意思将原合同工程量进行了一次不必要的评估(因合同价款已经在合同中标示出来,增加工程量有单据更不会有争议,有争议的是合同总价款包括的范围的遗漏和与实际工程量的偏差),原合同与我方所做的实际工程量相差100%的巨大差距,杨莹法官根本没有理会,更没有在意我方的申诉和举证,这些法律赋予我方的权利每次都被无情的剥夺,杨莹法官还是按原合同评估结果出具了判决书,判成了特大冤案。
冤情五、(1)深圳市宝安法院暗箱操作,没有通过合法的公开的摇珠选择评估公司,由于选择评估公司作弊行为,连带性的造成了评估结果不真实的不良后果,故该评估公司我方不予认可。(2)委托司法评估,没有依据有法律效力的庭审笔录范围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其他的评估结果与我方无关。综合以上,杨莹法官把15万元的评估费用强加于我方承担,这很不公平。
冤情六、图章鉴定费和责任: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如果对方手中持有的两份合同肯一起拿出鉴定,鉴定出双方合同上对方公司加盖的图章是假的,足以证明对方有严重合同欺诈行为,在对方拒绝拿出合同鉴定,单一只鉴定我方持有的合同,不能说明假章是谁加盖。所有,图章鉴定费用不应由我方承担,加盖假图章的责任更不在我。杨莹法官不听我方申辩,把评估费和变更合同加盖假对方公司图章责任强加与我方,很不公平。
冤情七、在庭审时,杨莹法官故意删除我方九条关键证词,被我方发觉后谎称书记员打字水平差都被遗漏了。3月28日在庭长接待室有录音录像和当天笔录可以证明。
冤情八、杨莹法官在判决书中称:“反诉原告因无施工资质,判定合同无效,但反诉原告要求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故反诉被告应当参照双方签订的《玉湖湾花园第二次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向反诉被告支付工程款”,这一说辞完全是凭空捏造,纯属加害,杨莹法官就是这样断案的。她剥夺了我方申诉权、辩护权,没有尊重事实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用强加与我方的不利事实,然后做出极不公正的判决。
我方完成的这段工程快三年了:由于对方势力强大,强权联手,弱势群体失去了公平、失去了人权,因而失去了家庭,哪有活路!冤!冤!冤!是宝安人民法院人为陷害的千古奇冤!